SUSTAINABLE
公司治理章節-落實誠信經營情形
- 誠信經營政策及規範架構
本公司已訂定「誠信經營守則」及「道德行為準則」,並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施行,且揭露於公司網站及相關對外文件;另依實際營運需要訂定「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以具體規範本公司董事、經理人、受僱人及受任人執行職務時應遵循之作業程序、行為標準、紀律處分及申訴機制,以落實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
- 不誠信行為風險評估及防範措施
本公司依營業範圍及業務性質,定期檢視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並據以規劃及檢討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相關防範措施已涵蓋行賄及收賄、非法政治獻金、不當慈善捐贈或贊助、不合理禮物或款待、侵害智慧財產權、不公平競爭,以及產品與服務損害利害關係人權益、健康與安全等事項,以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
- 商業往來管理及契約誠信條款
本公司本於公平與透明原則從事商業活動,於商業往來前就代理商、供應商、客戶及其他交易對象之合法性與誠信紀錄進行審慎評估,避免與涉有不誠信行為者交易;並於相關契約中納入誠信經營條款,約定交易相對人如涉有不誠信行為,得依約終止或解除契約,以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
- 專責單位及董事會督導
本公司由管理部作為推動誠信經營之專責單位,負責誠信經營政策、防範方案及檢舉制度之推動、宣導與執行督導,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辦理情形,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
- 利益衝突防免與陳述機制
本公司已於「道德行為準則」及「誠信經營守則」中訂定防止利益衝突之規範,據以鑑別、監督及管理利益衝突風險。董事會議案如涉有利害關係,相關董事均依規定主動說明利害關係並遵循迴避原則,不參與討論及表決。另本公司已設立內外部人員對於不合法(包括貪汙)與不道德行為的檢舉暨申訴信箱(service@gdautogroup.com.tw),作為利害關係人及內外部人員之陳述與反映管道,以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
- 會計制度、內部控制及稽核機制
本公司就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已建立有效之會計制度及內部控制制度,並由稽核單位依風險評估結果擬訂稽核計畫,定期查核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之遵循情形;另由會計師事務所每年就相關制度執行情形進行查核或核閱,以強化制度設計及執行之有效性,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20條之要求。
- 教育訓練及宣導
本公司持續向董事、經理人及員工宣導誠信經營之重要性,並視營運需要辦理內部宣導或教育訓練,使相關人員充分瞭解本公司誠信經營政策、防範方案及違反規定之責任與效果,以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
- 檢舉制度及保護機制
本公司已建置檢舉及申訴管道,並指派專責人員處理檢舉案件,對於受理、調查、回報及後續處置,均依案件性質循適當程序辦理,並就檢舉人身分及檢舉內容予以妥善保密;同時採取必要保護措施,確保檢舉人不因檢舉而遭受不當處置。相關機制之設計與執行,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
- 資訊揭露及推動成效
本公司已於公司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誠信經營守則內容及推動情形,並持續檢視相關資訊及執行成效,以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
- 與守則差異情形及其他重要資訊
本公司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建置誠信經營相關制度,實際運作與該守則規範無重大差異。並持續注意誠信經營相關規範之發展,依實際營運情形檢討修正誠信經營政策、作業程序及推動措施,俾提升誠信經營落實成效,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