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STAINABLE
誠信經營暨反貪腐政策
- 政策聲明
(以下簡稱「本公司」)秉持誠信經營理念,深信誠信經營為企業永續發展之基石。為維護公平、透明之商業環境,並遵循相關法令規範及國際反貪腐標準,本公司特訂定本政策,以防範任何形式之貪腐、賄賂及不誠信行為。
本政策適用於本公司之董事、經理人、受僱人、受任人、對本公司具有控制能力者(以下統稱「本公司人員」),以及與本公司有業務往來之交易相對人、供應商、承攬商或其他合作夥伴。 - 政策依據
本政策係依循相關法令、公司治理規範、誠信經營守則及國際反貪腐原則訂定,包括但不限於下列規範:
- 中華民國《證券交易法》及其他相關法令。
- 《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
- 《上市上櫃公司訂定道德行為準則參考範例》。
- 聯合國《反貪腐公約》及相關國際反貪腐實務準則。
- 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道德行為準則及相關內部規範。
- 禁止行為
本公司人員於從事商業行為過程中,不得直接或間接從事下列不誠信行為:
- 賄賂與回扣:提供、承諾、要求或收受任何形式之不正當利益,包括但不限於回扣、佣金、禮品、款待、旅遊招待、娛樂或其他有價利益,以換取商業利益或影響決策。
- 非法政治獻金:應遵守政治獻金相關法令,不得提供非法政治獻金,或以政治獻金名義進行不當利益輸送。
- 不當慈善捐贈或贊助:慈善捐贈或贊助應符合相關法令及內部規範,並確保其目的正當、程序透明,不得作為變相行賄之手段。
- 利益衝突:應避免個人利益與公司利益發生衝突,並主動揭露任何可能影響職務公正執行之利益衝突情形。
- 不當影響:不得利用職務、身分或其他影響力,對政府機關、客戶、供應商或其他利害關係人施加不當影響。
- 洗錢或資恐相關行為:嚴禁參與任何洗錢、資恐或其他違反相關法令之行為。
- 誠信經營原則
本公司推動誠信經營,並遵循下列原則:
- 透明公開:商業活動應秉持透明原則,並建立適當之內部控制及管理機制。
- 公平競爭:遵守公平交易及競爭法令,不從事限制競爭或不公平競爭之行為。
- 資訊真實:確保財務報表及對外揭露資訊之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及時效性。
- 契約管理:與交易相對人簽訂契約時,宜納入遵循誠信經營及反貪腐相關條款;如交易相對人涉有不誠信行為,本公司得依約採取適當措施。
- 內部控制與管理
本公司建立並持續推動有效之內部控制制度,以預防、偵測及處理不誠信行為,包括但不限於下列機制:
- 權責分工:明確劃分各部門職責及授權範圍,建立適當監督機制。
- 風險評估:定期評估貪腐及不誠信行為風險,並採取相應控管措施。
- 審核程序:對高風險交易、付款、採購、捐贈或贊助事項建立必要之審核與核准程序。
- 會計與紀錄管理:確保各項交易均具完整、真實且可追溯之會計紀錄,不得設立帳外帳或製作不實文件。
- 內部稽核覆核:針對重要控制作業及會計制度之執行情形,由權責單位辦理自評並由稽核單位適時覆核。
- 教育訓練與宣導
本公司將視實際需要,對本公司人員及相關利害關係人辦理誠信經營及反貪腐相關教育訓練與宣導,以提升其法令遵循意識及風險辨識能力,並強化對本政策之理解與落實。
- 檢舉制度
本公司鼓勵本公司人員及外部利害關係人,就任何涉嫌違反本政策或涉及不誠信行為之事項提出檢舉或申訴。
本公司對檢舉人身分、檢舉內容及相關資料將依法保密,並採取適當保護措施,防止檢舉人因檢舉而遭受不當處置或報復。檢舉人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包括姓名、電話、電子郵件地址等,本公司於調查期間,得於調查檢舉事項及必要聯繫之目的範圍內,依法蒐集、處理及利用。
檢舉人不得明知不實而故意捏造事實或為虛偽陳述;如經查證確有惡意檢舉、虛偽陳述或故意捏造事實之情形者,應自負相關法律責任。為利本公司及時展開調查與妥善處理相關事項,檢舉人應儘可能提供具體事證及相關佐證文件;如所提供資訊或文件不足,可能影響調查程序之進行。 - 違反處理
任何違反本政策之行為,本公司將依相關法令、公司內部規章、契約約定及其他適用規範辦理,並視情節輕重採取適當處置措施;必要時,並追究其法律責任。
- 政策修訂
本政策經董事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惟於正式核定前,本草案得依法令變動、實務需求或內部審議意見進行調整。
| 項目 | 揭露內容 |
| 宣導 | 本公司今年度規劃對董事及經理人提供「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相關法規與案例分析」及「AI 時代下之永續、風險與資安議題」等相關資訊, 並對董事辦理防範內線交易之教育宣導,包括董監事相關法規及董事與大股東應注意之證券市場規範。 |
| 檢查 | 為健全反貪腐管理機制,本公司今年度亦針對包括會計制度在內之內部控制制度,由各部門自行評估及檢查,並由稽核單位覆核。 |
| 申訴管道 | 今年度檢舉暨申訴信箱(service@gdautogroup.com.tw)尚未接獲任何檢舉案件。 |
